工作站简介:
根据《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名师培养实施方案》的有关精神以及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,按照“成熟一个、建设一个”的发展原则,经研究,决定成立普陀区中小学名师工作站小学语文、小学数学、初中数学、初中科学等四个工作室。聘请潘旭东为普陀区名师工作站站长、小学数学工作室首席导师,聘请孙文波为小学数学工作室执行导师;聘请郭妙琴为小学语文工作室首席导师,聘请阮水芬为小学语文工作室执行导师;聘请俞凯为初中数学工作室首席导师,聘请张杰为初中数学执行导师;聘请胡建芬为初中科学工作室首席导师,聘请朱明文为初中科学执行导师。聘期3年(2010年9月—2013年8月)
工作站章程:
为了进一步加快名师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我区名师的带头和示范作用,全面提升我区教师业务水平,落实名师培养工程,经研究,决定成立普陀区中小学部分学科名师工作室,为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效应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条 设立名师工作室的指导思想
充分发挥名师在师德、教育、教学、科研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,培养一批在全市有影响的名师,打造一支具有现代教育思想的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具有创新意识的名师团队,促进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。
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的组建与管理
(一)名师工作室由教育局组建,区名师工作站(教研室)负责日常领导与管理。
(二)名师工作室导师和培养对象应具有高尚的师德,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意识,乐于奉献,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,较高的专业水平,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。名师工作室及导师公开挂牌设立。
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的组建
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,教育局根据学科发展与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,由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出动议,经局党政会议研究决定。名师工作室导师必须具有市学科带头人或中学高级教师以上资格,成员由区学科带头人或优秀青年教师组成。
第四条 名师培养对象的条件和培养目标
(一)培养对象经本人申报,学校推荐或挂牌名师提名,报教育局审核批准。
(二)名师培养对象的条件是:年龄40岁以下,在一线工作的区学科带头人或特别突出的教坛新秀等优秀青年教师。
(三)名师培养对象分批进入名师工作室,原则上每位挂牌名师每批次负责培养6名以上教师,时间一般为2—3年。
(四)培养目标:在培养期内,业务能力有显著提高,专业成果丰富,成为市学科带头人。
第五条 名师工作室的职责
(一)指导培养对象进行学术研究、学术创新、学术传播,并引领全区同学科教师的专业成长。
(二)指导培养对象开展课堂教学研究,引领我区课程改革。
(三) 指导培养对象申报和开展科研课题研究。
(四) 工作室每年至少开展6次学术研究活动,并做好活动记录和经验总结工作。其中至少1次向全区展示最新课堂教学成果。
(五)建立教学研究的网络平台,方便学术研究和沟通联络。
(六)不定期对培养对象进行跟踪指导。
(七)积极参与市、区开展的教研与指导任务。
(八)由名师工作站负责每学期出2期《名师工作室简报》。
第六条 名师工作室的待遇
(一)学校要为导师提供专用办公室,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书刊,由教育局命名挂牌。
(二)教育局每学年为每个名师工作室提供不少于15000元的科研、学术经费,经费每年拨付到教研室帐户,由首席导师负责支配。
(三)名师工作室成员学校由单位指派参与正常的教学研究、外出学习等费用由单位报销。
(四)培养对象享受每学期一周的跟班学习时间。
(五)培养对象优先享受优质课比武、论文发表与评奖、外出学习等学术机会。
(六)名师工作室每年接受教育局的考核,考核以舟山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为主要依据。